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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公共数据开放2023年度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公共数据条例》等有关文件要求,对标开放数林指数,提升开放数据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推进我市公共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促进公共数据开放利用,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以“需求导向、创新发展、安全有序”为基本原则,组织制定市直各部门数据开放清单,重点和优先开放高频需求的公共数据资源,打造示范应用,充分释放公共数据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有效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健全公共数据开放制度体系。落实公共数据开放工作的职责分工、工作机制、工作流程、安全保障等内容,为公共数据开放工作提供制度支撑。
优化完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功能,提升平台用户交互体验。完善应用成果展示,计划开设开放数据专题。
1.扩大数据开放范围,明确年度公共数据开放重点。9月底前,实现社会关切、需求强烈的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气象等重点领域数据深度开放,逐步扩大公共数据开放范围。丽水市公共数据开放计划详见《丽水市2023年度公共数据开放清单》(见附件)。
2.多渠道、多平台开展公共数据开放的社会需求调研,回应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共数据的开放需求,确保开放数据资源优质高效。
3.提升开放数据质量。组织全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数据安全自查和排查整改,对已开放的数据资源,按照承诺的更新频率及时更新,做好数据规范和核验,保证数据时效性、可用性。
鼓励支持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组织开展数创沙龙活动、公共数据开放“高校行”活动等,明确专题领域需求,推动高频需求优质数据集开放,促进开放数据应用。10月底前,完成2023丽水数据创新利用大赛初赛、决赛。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数据深度开发利用,对优秀参赛团队、典型应用案例等进行宣传激励和孵化服务。加强已开放相关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等方面的宣传,引导公共数据需求组织或个人规范高效利用数据,创造更多价值。
1.开展督导评估。建立健全开放数据监测评估机制,以公共数据开放平台数据为基础,对全市公共数据开放工作情况定期开展督导评估,加快推进工作进度。
2.加强工作培训。统筹政府、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多方资源,本年度对公共数据开放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培训,提升各部门数据创新利用能力。
3.强化安全防护。开展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自查,确保数据开放前完成脱敏脱密处理,杜绝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的泄露,并及时处理收到的相关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