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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202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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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安全工程专业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安全生产理论专家组成员;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专家顾问;国家安监总局培训指导委员会专家组成员。

  日前,《科学时报》的一位编辑联络我,向我提出了一个略显古怪的问题:“死人”是不是目前绝大多数工程的必然代价?

  编辑所提问题的逻辑来自最近的一篇新闻报道。该报道说,我国正在进行的一个大型隧道工程,已经完成近80%还没有出现一例死亡事故,堪称“工程界的奇迹”。有感于“零死亡是奇迹”,这位编辑提出了文章开头的那个问题。

  我想,如果科学地看待这个问题,这个大工程能做到无死亡事故,是很不容易的,首先值得肯定,也是值得庆贺的。但是,要说“零死亡是奇迹”,那顶多是同我国目前比较落后的工程施工安全水平比;如果同世界先进国家相比,还谈不上是“奇迹”。“死人是大工程的必然代价”自然更不成立。

  而且,我们评价一项工程的安全水平,还需要更科学、更详细的安全指标。比如,不仅仅要讲绝对指标、死亡指标,还要看相对指标、事故伤害频率指标,如用10万人死亡率、百万工时伤害频率、10万米进尺死亡率和伤害率等。而且还要考虑工程风险水平,即由工程结构、断面、深度,以及地质稳定性和地下水害程度等影响因素决定的工程风险水平。因此,简单的一个死亡事故指标无法充分作出评价。当然,客观高危的地下工程施工能够杜绝死亡事故,表明工程施工单位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等方面有突出的表现。

  其实,地下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是有一定规律可循的。一般来说,事故的原因涉及4个要素,我们通常称其为“4M”要素。

  一是人因人的不安全行为。即施工作业人员不按安全规程办事,作业过程“三违”,即违反安全纪律、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这是事故发生的最直接的因素。就我国的情况来看,发生事故多是人的因素,有的行业90%以上的事故是人的因素造成的。

  二是物因设备的不安全状态。即由于工艺的选择、设备的配备以及使用不当、维护不及时,造成的机器、设备、工具安全隐患。施工中,我们需要选择先进的工艺、保障安全装备的投入,并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实现本质安全化。

  三是环境因素作业环境不良。地下土木工程的风险水平,即事故的易发程度,与其客观的地质构造稳定性和地层含水程度有关。生产条件不好和环境不良,一是会增大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二是会影响人的安全行为,对机械设备也会产生副作用,因此是构成事故的重要因素。比如,我国当年修建成昆线的时候,地质情况非常复杂,施工风险巨大;北京的地铁工地前些时候出现塌方事故,也与施工地点土质特别松软、工程断面较大有关;有的地下工程还存在瓦斯危害,客观上就容易发生事故。但是,需要指出的是,环境因素并非不可抗因素,我们可以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规避事故风险。比如采矿工程、隧道工程我们讲究“先探后掘”、“先抽后采”,即先掌握巷道前面的土质是否松软、是否稳定、是否有危害因素等信息再开工。但如果施工方为了省事或节省成本,不去考虑规避风险的措施,事故就容易发生。

  四是管理因素管理的欠缺。通常,这个因素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但仍很重要,因为管理对人、机、环境都会产生作用和影响。并且,安全管理主要是起预防作用。

  认识事故系统因素,使我们对防范事故有了基本的目标和对象。在掌握事故构成要素的基础上,我们就可制定预防事故或保障安全的对策体系。先进的事故预防对策或安全控制系统包括3个方面,也就是业界所说的“3E”对策。

  其一就是安全技术对策。在装备、技术保障上采取先进的措施和手段可以提高工程安全水平。

  其二是安全管理对策,即工程施工前进行科学的安全评价,施工过程中制定科学完善的安全规程,推行科学的安全管理体系和模式。

  其三是安全文化对策,即安全教育和培训。再好的装备和管理制度都需要通过人员素质来保证。因此,必须对管理者、员工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人的安全素质。

  从目前来看,我国的安全控制水平与世界先进国家还有很大差距。差距巨大的直接原因,是我们的安全设施、管理以及人员素质水平较低。但深层次的原因,还在于我们在改革初期没有以人为本,缺乏科学的安全发展观,从而导致“安全第一”的方针不落实、安全投入不到位、管理体制不适应等。

  过去,我们经常宣传“一不怕苦、二不怕死”,“轻伤不下火线,小病坚持上岗”;搞冒险作业,提倡“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也要上”。在一些人的脑海里,工程安全措施就是买点安全帽、安全带、灭火器、安全网。

  甚至由于这些东西不是每天都要用到的生产工具,于是仅仅做做样子,很多安全器材的强度、质量根本达不到标准,甚至过了期还放在那里当摆设。还有的领导觉得留安全通道太可惜,不如当仓库用于生产划算。

  土木工程项目投标时,常常会压缩安全项目,以此作为竞标时的一种手段。曾经出现过这样的现象,我们的企业到国际上购买大型的机械工程设备,这些设备大都包含有先进的安全防控系统。企业为了降低成本,甚至提出安全系统我们可以不要,只要能生产就行。这种忽视安全措施的行为在发达国家是难以想象的。

  还有,我们现在制定的很多应急预案是为了应付检查的。发达国家经常进行应急预案的演习,这样预案才能真正具有应急和预防的能力。而我们很多事故应急预案是纸上谈兵,舍不得停下生产、投入成本进行多次演习。所以,我经常说,我国的安全文化实质上是一种“应付”文化,应付检查做样子,真正“狼来了”时却不管用。实际上,安全投入是我们生产的基本成本。这次你没有支付预防的成本,下次就会转化成为重大事故、重大伤亡。

  当然,我们的安全水平要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结合起来,简单地用发达国家的标准来衡量,并不客观。十六大以后,政府提出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社会要以人为本,这一点为我们改进安全水平落后的情况提供了文化观念上的基础。国家对工程预算中的安全成本比例已有相关规定。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和追求政绩的同时也要考虑安全业绩,因为安全问题关乎官员的乌纱帽。

  最后,还想补充强调的是,我觉得以事故率甚至是绝对死亡人数指标的方式来进行安全管理是不科学的。当然,死亡指标高,安全工作肯定不好;但是对于一个企业和一个工程,在短期内,死亡指标不高甚至没有发生死亡事故,是否就意味着安全工作就一定做得很完善呢?不一定。因为事故具有偶然性,事故是随机事件,短期内事故不发生有偶然或运气的成分。比如,你今天酒后驾车没有出事,一次两次甚至数十次超速不发生事故,也并不意味着安全,只是没有遇到发生事故的机会因素。

  我们不能仅仅用死亡指标、事故指标说事。要使安全管理、安全评价更为科学,要多用安全指标,比如安全合格率、安全认证率、安全培训优良率、持证上岗率、违章控制率、隐患整改率、安全生产指数、技术系统的安全可靠性等。著名的“海恩法则”指出: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平均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险肇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要想消除这一起严重事故和29次轻微事故,就必须把这300起未遂险肇、1000起事故隐患控制住。能把安全的基础工作做好,才是真正的安全资本。所以说,安全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没有终点,只有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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