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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制定实施公共安全国家标准3800余项
记者从今天举行的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我国公共安全标准化工作体系已基本建立,在社会治安、反恐防范、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网络和数据安全等领域建立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43个,涉及22个部门,截至目前,已制定实施公共安全国家标准3800余项,为公共安全法律法规实施、促进安全和应急产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标准支撑。
标准作为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会同中央网信办、公安部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的指导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技术司一级巡视员徐长兴介绍,《指导意见》明确,到2027年,基本建成结构优化、科学合理、国际兼容的公共安全标准体系,标准供给能力显著增强,加快制修订出台公共安全领域30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公共安全标准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公共安全标准技术组织体系更加完善,标准化工作的基础进一步夯实。研究制定一批公共安全国际标准,分享我国公共安全标准化最佳实践,推动公共安全标准国际化水平大幅提升。
《指导意见》共部署开展6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加强公共安全标准体系统筹布局。二是构建高效协同的标准化工作体系。三是推进数字化一体化服务能力建设。四是完善公共安全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五是切实加强公共安全标准实施和监督。六是推动公共安全标准国际化进程。此外,《指导意见》从公共安全标准化工程的组织实施、人才队伍建设和宣传推广三方面提出具体保障措施。
徐长兴表示,随着我国治理体系不断完善、治理能力持续提升,标准已逐渐成为公共安全治理体系中的重要政策工具,在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从源头上防范化解公共安全风险等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但当前公共安全领域标准化工作仍面临着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标准化协调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标准宣贯和实施监督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因此,更加需要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在大安全大应急框架下完善公共安全标准体系。
一是健全完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重点突出强制性标准的约束作用。目前,已推动将重点高风险工业产品纳入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将钢丝绳、钢筋、防爆电气设备等产品推荐性国家标准转化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同时,还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电动自行车、建筑保温材料、燃气具、消防产品、特种设备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强制性标准供给,织密筑牢公共安全标准网。
二是构建统一高效的标准化工作体系,重点强化公共安全标准间的协同。将会同各有关部门,通过建立标准化工作总体组等方式,健全公共安全标准制修订的重大争议协调解决机制,建立紧急状态下公共安全标准快速转化和发布机制,更好支撑公共安全隐患全链条治理。同时,针对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和传统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需求,还将筹建一批标准化技术组织,以联合工作组、互派专家委员等形式,加强公共安全领域标准化技术组织之间的协调联动。
三是建立部门协同的标准实施监督体系,重点加强公共安全标准应用。将会同相关部门,通过试点示范、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形式推动标准的实施和应用。开展强制性标准实施统计分析、效果评估、试验验证。构建全国标准实施监测网,畅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实施信息反馈渠道。对消费者关注度高、问题反映集中、安全影响大的重点产品纳入强制性认证目录。鼓励相关政策引用标准,推动标准与公共安全相关政策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实施。(经济日报记者 沈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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