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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川渝公共服务一体化深化便捷生活行动事项(2024年版)》的通知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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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推进川渝公共服务一体化深化便捷生活行动事项(2024年版)》的通知

  四川省各市(州)、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四川省政府、重庆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庆四川党政联席会议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川渝两省市政府同意,现将《推进川渝公共服务一体化深化便捷生活行动事项(2024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深入贯彻习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川渝公共服务共建共享,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结合两省市实际,提出《推进川渝公共服务一体化深化便捷生活行动事项(2024年版)》。

  (一)推进高铁公交化。持续优化成渝地区高铁各车站间“公交化”票制,逐步实现购票、乘车等服务公交化便捷化。推广预储值模式的铁路e卡通。(责任单位: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公司,四川省发展改革委、重庆市交通运输委)

  (二)推进公交客运便利化。推广跨省市公交地铁一卡通服务模式,持续增加川渝毗邻地区跨省城际公交线路。(责任单位:两省市交通运输部门)

  (三)推进通信一体化。强化两省市基础电信业务协同,拓展亲情号码跨省市互设、手机异地补卡(销户)等服务,取消座机通话长途费。(责任单位:两省市通信管理部门、电信运营商)

  (四)推进机动车驾驶证等证件通办。实现两省市机动车驾驶证审验、转入换证、补证等线下两地联办或者全程网办。(责任单位:两省市公安部门)

  (五)推进二手车交易登记手续简化。推动两省市二手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交易登记跨省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责任单位:两省市公安部门)

  (六)推进户口迁移便利化。推动两省市户籍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群众在户口迁入地“一站式”“一次性”办理相关手续。两省市在籍人员通过线下“异地代收代办”和线上网办等方式,在居住地就近申办新生儿入户、首次申领身份证、开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户籍类证明等。(责任单位:两省市公安部门)

  (七)推进居住证信息互通、电子身份证(凭证)互认。推动两省市居住证登记信息纳入政务一体化平台,实现信息互通。推进电子身份证(凭证)互认,持续拓展应用场景。(责任单位:两省市公安部门,有关地方政府)

  (八)推进出入境管理便利化。普通护照申请、换发、补发、加注等可在两省市任一公安机关出入境窗口提出申请。在已开放港澳台个人游的区(市)县实现申办往来港澳、台湾通行证和港澳、台湾旅游签注川渝通办。(责任单位:两省市公安部门)

  (九)推进社保卡跨区域服务。实现两省市社保卡申领、换领、换发事项全程网办和社保费线上缴纳,社保卡异地取款、跨行取款每月免收前3笔手续费。(责任单位:两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税务部门)

  (十)推进社保卡“一卡一码通”。依托社保卡集成公共图书馆借阅、部分博物馆参观、重点旅游景区入园、公共交通工具乘坐等功能,在部分省级、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刷卡(扫码)核验身份、办理事项等,持续拓展更多应用场景。(责任单位:两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交通运输部门)

  (十一)推进社会保险协同认证、参保证明互查互认。推动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等不受户籍限制,在两省市便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业务线上线下通办。协同开展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工伤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实现工伤认定协查、劳动能力鉴定检查结果互认。实现失业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实现两省市单位和个人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查询打印线上线下通办,参保证明互查互认。(责任单位:两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十二)推进人才跨区域流动。推进人才公共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标准统一,实现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备案、从业人员职业资格互认。实现人才跨区域流动就业信息、政策咨询、档案所在地查询等业务异地通办。在两省市重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知名企业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经工作单位和兼职单位同意,凭相关证件在拟兼职地(重庆区县级、四川市州级)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即可跨区域兼职创业。(责任单位:两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安部门)

  (十三)推进外国高端人才工作许可互认。完善外国高端人才在两省市工作许可互认机制,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责任单位:两省市科技部门)

  (十四)推进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互认。企业在注册所在地取得《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后,可在两省市范围内异地开展对外劳务合作业务。(责任单位:两省市商务部门)

  (十五)推进公共就业服务通办。畅通两省市就业服务渠道,优化经办流程,实现就业登记、失业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事项川渝通办。(责任单位:两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十六)推进特殊行业跨地区创业就业便利化。实现废旧金属回收企业备案、开锁业登记、保安公司设立许可、保安培训单位备案、跨省市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备案、拍卖业务经营许可等业务事项互办互认。(责任单位:两省市公安部门、商务部门)

  (十七)推进川渝阅读资源共享。持续推进两省市县级及以上公共图书馆资源共享,实现读者信息馆际互认和图书通借通还。(责任单位:两省市文化和旅游部门)

  (十八)推进异地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保障。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义务教育纳入流入地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将居住证作为入学主要依据,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责任单位:两省市教育部门)

  (十九)推进学生信息共享。实现义务教育学生学籍、毕业生就业和教师资格证书查询等信息共享。(责任单位:两省市教育部门)

  (二十)推进老年教育和社区教育合作。建设终身教育“互联网+”平台,实行终身教育学分银行结果互通互认,打造老年教育、社区教育示范区(市)县和示范基地(点位),鼓励组建老年教育、社区教育联盟,建成一批示范性学习型组织。(责任单位:两省市教育部门)

  (二十一)推进高校师生“同上一门课”。积极对接“慕课西部行计划20”,推广异地同步课堂、融合式协同教学、在线远程实验等慕课应用新模式。深化“川渝教育资源共享专区”建设,共建虚拟教研室,实现优质在线资源和专业课程共建共享。(责任单位:两省市教育部门)

  (二十二)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持续推动符合条件的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同等享受医保政策、管理和服务。简化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特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程序,拓展门诊慢特病结算范围,将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术后抗排异治疗等慢特病门诊纳入直接结算。推进重庆、成都异地住院免备案。推进川渝地区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责任单位:两省市医保部门)

  (二十三)推进医院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和医疗服务“一码通”。动态调整两省市检查检验互认项目,逐步扩大到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检验。推进90%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电子健康卡“扫码互认”,实现川渝医疗健康服务“一码通”。(责任单位:两省市卫生健康部门)

  (二十四)推进食品药品信息化追溯管理。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等重点产品的溯源公共服务平台,推动溯源信息稳妥有序向社会开放,向消费者提供移动端、网页版等多种形式的溯源信息查询功能。(责任单位:两省市市场监管部门)

  (二十五)推进养老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优化两省市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流程,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电子化、网上办,转移办结时间缩短至10个工作日。(责任单位:两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二十六)推进养老服务普惠共享。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逐步统一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联合开展养老机构星级评定和养老服务设施质量评价。推动养老护理员从业资格跨省市互认互通。试点推行两省市养老服务地图。(责任单位:两省市民政部门)

  (二十七)推进残疾人事业协同发展。将川渝持证视力残疾人线上申请按摩培训纳入免费范围。实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定点服务机构川渝互认。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责任单位:两省市民政部门、残联)

  (二十八)推进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缴存职工通过全程网办、代收代办和两地联办等方式跨区域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实现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缴存和贷款还清证明无纸化。(责任单位:两省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二十九)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便利化。通过全程网办、代收代办和两地联办等方式,支持全量住房公积金业务实现川渝通办。(责任单位:两省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三十)推进住房公积金互认互提。探索取消户籍限制,支持缴存人在两省市区域内购买住房,并按规定使用该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责任单位:两省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三十一)推进公租房协同保障。公开川渝各地保障政策和申请渠道,优化“川渝安居·助梦启航”服务平台功能。完善网上受理申请,推动公租房保障对象信用信息共享互认,逐步实现“最多跑一次”。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统筹推进各地加强对创新创业人群和新市民、青年人住房保障。(责任单位:两省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三十二)推进房地产信息开放共享。依托川渝房地产展示平台共享房地产信息,优化网签办理流程,提高网签服务效率。(责任单位:两省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三十三)推进灵活就业人员有效解决住房保障问题。支持灵活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通过住房公积金政策性金融“租购并举”等方式解决基本居住问题。实施成渝住房公积金双核联动联建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成渝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试点融合互通。(责任单位:两省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三十四)推进川渝毗邻地区报警处置一体化。建立健全川渝毗邻地区“群众一次报警、两地一体处置”110接处警协作机制。(责任单位:两省市公安部门)

  (三十五)推进医疗应急救援跨界服务。在川渝毗邻地区开展120跨界救援服务,有序扩大应急救援服务范围。(责任单位:两省市卫生健康部门)

  (三十六)推进征兵政治考核跨省通办。两省市对应征青年进行征兵政治考核时,可由应征地派出所通过征兵政治考核网上协查信息系统,对应征青年本人、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发起网上协查,协作地派出所按规定进行核查并网上复函。(责任单位:两省市公安部门)

  (三十七)推进征信信息办理便利化。欠税人处置不动产大额资产报告、自然人社保缴费以及纳税信用补评、复评、修复、复核等事项,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微信公众号等渠道线上通办。(责任单位:两省市税务部门)

  (三十八)推进景区景点联动促销。推出川渝文旅惠票,鼓励和引导A级景区参与“百万职工游巴蜀”等惠民活动。(责任单位:两省市文化和旅游部门)

  (三十九)推进出行服务数字化。聚焦“住、业、游、乐、购”多场景,优化“渝快办”“天府通”“蓉易办”等平台服务功能,汇集两省市群众关切的高频服务事项和信息指南。(责任单位:两省市大数据部门,有关地方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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